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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中院审结23件假冒“六神”商标案

发布时间:2015-02-09 | 浏览量:1260次

 近日,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调解(和解)方式陆续审结上海家化股份有限公司为原告的23件“六神”商标维权案,各配货医药公司和销售个体工商户承诺立即停止侵权,分别赔偿一定数额的经济损失。

 
  上海家化股份有限公司起诉称,2002年2月“六神”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评为驰名商标,“六神”商标标识的产品先后被授予“中国名牌产品”“最具市场竞争力品牌”等荣誉。很快,市场上出现与“六神”产品相似的假冒花露水。上海家化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公证证据保全后,提起系列侵权赔偿诉讼。
 
  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该系列案件后,针对商标侵权案件特点,围绕“以和为贵”“息讼止争”的文化传统开展调解工作,自2014年10月15日以来,上述案件陆续达成调解(和解)协议,至2015年2月3日全部被告均自动履行了赔偿协议,将赔偿款项给付上海家化股份有限公司,系列案得到圆满解决,有力维护了商标权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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