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保护四部曲
首页 > 品牌保护四部曲 > 必须拥有

商标:品牌最直接的表现形式,商标是企业的形象和旗帜,是企业的无形资产,是企业的生命!

版权:商标产生过程直接的产生物,看似不起眼,却并不是可有可无,版权是品牌纠纷中的盾牌。

域名:如果在互联网时代想真正明白OTO,它将是您的品牌在互联网上最重要的窗口, 失去不起眼的它,你将会失去一块巨大的市场。

域名是具有品牌商标标识功能的,受国家法律保护,且全球唯一性,已被知识产权局正视纳入国际知识产权体系。

首 页 | 关于驰锐 | 加入驰锐 | 联系我们 | 员工查询

 © COPYRIGHT 2014 驰锐国际集团版权所有  服务热线:020-89850152   18620616905   粤ICP备140469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