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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注册公司将以新形式解读声音商标

发布时间:2014-07-17 | 浏览量:1205次

近日,声音也可以注册商标的消息在企业圈里传的沸沸扬扬,消息的出现源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的新《商标法》,新的规定中将组合声音首次列入了可用于注册商标的形式种类。这种新型商标形式,与传统的文字、图像等形式大不相同,需要消费者从听觉的角度对特定来源的商品或服务进行区分。针对企业们关心的这种新式商标如何注册等问题,记者采访了南京律诚商标事务所的负责人。

  申请注册声音商标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对于声音商标这种新的形势,不少商标保护意识较强的企业已经开始着手进行声音商标的注册,保护自身权益。但是对于这种目前来说还算是新鲜事物的商标形式,企业应该怎样进行注册呢?

  南京律诚商标事务所的工作人员说,声音商标的注册应该满足多个条件。其一就是欲进行注册的商标必须具有显著性,众所周知商标作为特殊的标识,必须具有易于识别等显著特征,声音商标也不例外。其二就是声音商标的注册不应具有功能性,那些由商品自身的性质产生、为获得技术效果而产生的声音是不能进行声音商标注册的。例如汽车在行驶过程中急速行驶的声音是不能用作汽车品牌的声音商标进行注册的。

  记者了解到,声音商标作为一种听觉上的展现形式,对于音影媒体的作用可谓影响较大,不少媒体已经开始关注这种商标形式。

  声音商标的注册需遵循程序要求

  相对于传统的文字和图像形式的商标来说,声音商标的注册显然要稍显复杂一些。在此南京律诚商标事务所提醒各位注册者,在进行声音商标注册前,一定要先做足准备工作,以加快注册速度。

  在律诚商标事务所给记者出示的《商标法实施条例》中,记者看到其中的第十三条这样规定:“对声音商标进行描述,应当以五线谱或者简谱对申请用作商标的声音加以描述并附加文字说明;无法以五线谱或者简谱描述的,应当以文字加以描述;商标描述与声音样本应当一致。”可见,声音注册的要求和程序还是比较严格的,并非提供声音样本那么简单。

  该事务所工作人员建议,广大企业主应该尽早进行品牌的声音商标注册,以免是使得品牌形象蒙受损失。以商标注册、商标代理等业务为主的南京律诚商标事务所是一家资质深厚的企业,在业内拥有较高的美誉度,是众多大品牌的商标事务服务商,可为企业提供关于商标方面的各类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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