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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14件商标被复审认定为黑龙江省著名商标
发布时间:2014-12-27 | 浏览量:1018次

根据《黑龙江省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的有关规定,2014年黑龙江省工商局对各地申报的省著名商标进行认真审查、审核,并听取、征求有关单位和部门的意见,经过公示,复审认定305件注册商标为黑龙江省著名商标。
佳木斯市“北方佳宾”、“冬梅”、“大光明”、“雪松”、“佳星”、“多多”、“孙斌”、“越里笃”、“食林”、“沪佳”、“华伟”、“翔宇”、“汤旺河”、“力佳”14件注册商标被复审认定为黑龙江省著名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