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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男子伪造名牌打印机 犯假冒商标罪
发布时间:2014-12-05 | 浏览量:952次

去年1月份,杨某为牟取非法利益,未经惠普发展有限公司、佳能(中国)有限公司许可,购入伪造的惠普、佳能等品牌的商标、说明书、包装盒及打印机硒鼓外壳、鼓芯、磁棍等配件,而后在漳州市龙文区朝阳镇桥头村楼内社其家中进行粉墨灌装及硒鼓组装、贴标。
同年4月23日,公安人员根据举报搜查了杨某的家,查缴了已制造假冒惠普牌成品硒鼓61个(价值28060元)。另外,公安机关还在该制假窝点查扣假冒惠普硒牌鼓外包装盒800个、防伪标识650个、身标541个、气泡袋300个、说明书350张、商标拉条200个(价值3387元),带有惠普商标的硒鼓残次品676个;假冒佳能牌硒鼓外包装盒、身标、气泡袋,兄弟牌硒鼓外包装盒各100个。
因涉嫌犯假冒注册商标罪,杨某于去年4月24日被漳州市公安局芗城分局取保候审;今年4月23日,被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检察院取保候审。
昨日,经芗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杨某犯假冒注册商标罪,被法院判处罚金人民币30000元。
法院审理认为,杨某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两种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非法经营数额达人民币31877元,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