驰锐动态
首页 > 驰锐动态 > 行业新闻

海外注册商标最高可获10万资助

发布时间:2014-12-03 | 浏览量:1132次

 今后,佛山企业在境外注册商标时可获得资助了。记者近日获悉,正在征求意见的《佛山市商标国际注册资助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办法)提出,在境外获准注册的商标符合条件的可获得2000元至5万元的资助,同一件商标资助总额不得超过10万元。

 
    办法明确,资助的对象和范围为本市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或持有佛山纳税证明的企业、学校及其他组织,在境外(含港澳台地区)单一注册的商标,以我国为基础注册地通过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体系、欧盟、非洲知识产权组织在境外获准注册的商标。不过,正在申请、审查或不核准注册的商标,以及续展、变更、转让等申请行为不属于资助范围。 
 
    通过马德里体系取得注册的,在获取马德里国际注册证书并通过各指定国核准注册后一次性申领资助,资助金为每件商标注册官费的60%(按成功注册国家计算),但最高不超过50000元;在欧盟或非洲知识产权组织取得注册的,每件资助10000元;在单一国家取得注册的,每件资助3000元;在台湾、香港和澳门地区取得注册的,每件资助2000元。办法还特别明确,同一件商标资助总额不得超过10万元,而同一件商标是指同一注册人的由相同或相近的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声音、颜色组合。
 
    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商标国际注册资助主管部门。符合条件的企业、单位及组织等,可于每年9月1日~9月30日,携带相关证明资料向市工商局申请资助。
首 页 | 关于驰锐 | 加入驰锐 | 联系我们 | 员工查询

 © COPYRIGHT 2014 驰锐国际集团版权所有  服务热线:020-89850152   18620616905   粤ICP备140469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