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驰锐动态 > 行业新闻
众说纷纭的“多米诺”商标侵权案
发布时间:2014-12-01 | 浏览量:844次

所谓的英国在华知识产权第一案,实际上是2012年多米诺喷码机商标侵权案,彼时英国多米诺公司声称自己的商标被侵权,遂向广州市越秀区警方报案。之后,此案顺利侦结,警方也大力宣传了这一“战绩”,多家公司数十人涉案。
但随着案件进入司法程序,有关此案的争论此起彼伏——两年来,案件经历了四次审理,至今涉案几方对假冒商标罪是否成立仍然存有很大分歧。
2012年11月21日,涉案公司之一的广州杜高精密机电有限公司(下称杜高公司)的高管及员工共14人因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开庭受审。当年12月25日,广州市越秀区法院作出判决,14人的假冒注册商标罪成立。
此后,案件进入二审程序,广州市中院将一审判决撤销,发回越秀区法院重审。2014年4月,越秀区法院作出重审判决,14人犯假冒注册商标罪依然成立。之后,案件再度进入广州市中院。
与杜高公司命运相同的,还有广州铭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市微点标识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心鑫贸易有限公司,广州市昌立达标识设备有限公司等数家公司,这些公司的相关负责人均以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被起诉。
“此案影响比较大,涉及的法律点也比较多,争议也大。关键问题是,‘山寨’也好,仿制也罢,到底属不属于假冒?生产没有任何商标产品的行为属不属于假冒注册商标行为?”接触此案的辽宁师范大学法学院法理学法史学教研室主任、北京大学法学院软法研究中心客座研究员梁剑兵教授提出了如是疑问。
2014年8月3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在北京、上海、广州设立知识产权法院的决定。
或许,知识产权法院的成立,能让知识产权侵权案件能有一个更为专业化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