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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所聚焦丨驰锐所服务获赞誉,客户感恩送锦旗!

发布时间:2019-10-28 | 浏览量:1730次

 

2019年10月28日,我所张达富律师、崔海春律师承办的专利侵权民事案件,因尽心尽责、诚信服务,北京德鑫路达汽车用品有限公司的负责人熊先生特地向广东驰锐律师事务所送来一面上书“剑胆琴心大律师,知识产权保护神”的锦旗以示感谢。

 

 

北京德鑫路达汽车用品有限公司因销售的产品涉嫌侵害他人外观设计专利权被诉,案件棘手,处理难度非常大,一旦败诉,将造成较大经济损失!为了打赢这场没有退路的官司,熊先生慕名找到驰锐所代理该案。
 
事务所接受委托后由张达富律师、崔海春律师负责承办该案,两位律师积极参与调查,认真负责地对案情进行深度剖析,通过线上线下调查对比,收集了大量的证据。
 
根据我所律师的仔细分析跟对比,发现原告的专利产品与我所委托人售卖的产品虽然都用于同款式的车辆,整体形状看似相似,但其中内有乾坤!我所律师提交证据证明涉案专利设计属于现有设计,涉案产品与专利外观比对即不相同,也不相似,不构成侵权,请求法院驳回原告的起诉。
 
最终法院依据双方提交的证据,采纳了我所的代理意见,认定涉案专利产品的用途为汽车用品领域,被诉侵权产品同为汽车用品领域,且二者适用于同样的车型——汉兰达,两者相似的地方为车辆的固有结构的限制,除此结构设计相似,其余的设计均存在较大的差异,故被诉侵权产品未落入涉案专利设计的保护范围,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该专利案件之所以胜诉,关键在于我所律师能够抓住诉讼中的核心问题,拥有丰富的实战经验,熟悉专利侵权的判定规则!在本案中正确界定了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充分将“形状、图案、色彩”三个基本设计要素中有效的部分作为判断依据,作出准确的证据收集!最终在此次专利纠纷中大获全胜!

 

 
 

 

广东驰锐律师事务所以知识产权法律服务为特色,在资本市场、民商事案件代理、刑事案件辩护、常年法律顾问领域为客户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受广州市黄埔区司法局委托,以广东驰锐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团队为服务主体建立的广州市黄埔区公共法律服务 (驰锐)工作站于2019年9月在驰锐集团1楼正式开启服务!

欢迎前来咨询!

黄埔区公共法律服务(驰锐)工作站
地址:黄埔区鱼珠智谷创意园C区5号楼一楼
咨询电话:020-89850152

 

 

 

本案相关法律

 

 

 

我国《专利法》第二十三条对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授权条件作出了规定,即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不属于现有设计;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外观设计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告的专利文件中。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与现有设计或者现有设计特征的组合相比,应当具有明显区别。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不得与他人在申请日以前已经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由于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只经过初步审查,初步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即授予其外观设计专利权,所以,外观设计专利权最终是否有效还得经过实质的考验。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认为该专利的授予不符合专利法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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