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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角戏和鹿角巷上演真假“美猴王”,驰锐所火眼金睛助推结果出炉

发布时间:2019-01-21 | 浏览量:1071次

 

鹿,在宫崎骏笔下是守护森林的不死之神,充满灵性,自古以来便作为美的象征,然而在工业时代下,早已不见森林,未闻鹿鸣。
 
而作为传统茶饮文化与新时代创意的结合体,新式茶饮的快速发展成就了一个又一个现象级网红。其中,就出现了一个以鹿为主体的奶茶品牌:鹿角巷。
 
 
然而,茶红是非多,随着鹿角巷的走红,鹿角巷大范围的山寨品牌层出不穷。在大众点评上粗略统计,广州有209个鹿角巷,上海有395个,深圳有166个,苏杭有接近200家,北京也有50余家。山寨之痛,几乎是茶饮品牌躲不开的魔咒。
 
 
真假难辨
 
 
 
2017年6月24日,鹿角巷也传出了改名的消息。“鹿角戏”发表声明《鹿角戏来了,我们不再叫鹿角巷》。
 
并于27日在广州举办品牌更名及战略升级发布会。会上,“鹿角戏”创始人宣布了更名消息,并称未来还会进行更全面的升级。
 
 
然而该更名事件发生没多久,自称正牌的“The Alley鹿角巷”的创始人邱茂庭参加商业娱乐节目《当红辣子鸡》时,对于鹿角巷改名为鹿角戏这一消息,邱茂庭表示:鹿角戏是山寨,我们依然叫鹿角巷!假货们“戏”太多。
 
 
因此,很显然“鹿角戏”和邱茂庭的“The Alley鹿角巷”并没有关系,但两者都声称是“鹿角巷”这一品牌的正品。那到底孰是孰非,谁才是真的“正品”和“创始人”,谁才是那个真的“美猴王”呢?
 
 
著作权“维权”
 
 
 
据悉,“The Alley鹿角巷”创始人邱茂庭登记有与“鹿角巷”相关的美术作品著作权。
 
从2018年开始,邱茂庭就运用其著作权在全国范围内进行维权,对未经授权使用“鹿角巷”LOGO、形象等的茶饮店进行起诉并索赔,其中就包含“鹿角戏”,这看似合法维权起诉,实则暗藏玄机。
 
一直遭受“The Alley鹿角巷”邱茂庭的起诉干扰,已经影响到“鹿角戏”的正常运营与声誉,“鹿角戏”决定站起来与之抗争,与其并肩作战的还有——广东驰锐律师事务所。
 
 
证据的斗争
 
 
 
原告邱茂庭一审立案的证据仅有几十页,但在开庭时却补充了三百多页的证据,都是关于“鹿角巷”全国开店、明星代言的信息,这一做法只为证明“鹿角巷”标识在市面上有极高的知名度
 
作为委托诉讼代理人,我所律师针对此案件仔细研究,多方考察,认定虽然其提交的证据多,但不能证明邱茂庭本人就是“鹿角巷”标识的所有人,权利归属存在很大的问题。
 
但一审法院没有对“鹿角巷”标识的权属进行审查,直接判决认定被告构成侵权,需要向原告赔偿损失两万元。
 
根据我所多年的执业经验,我所律师坚持认为原告的权属证明存在漏洞,经被告同意,继而向更高的法院-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就此案件提出上诉。
 
 
根据我所律师多天的实地考察,对对方的证据逐一分析,对比多个同类诉讼案件时发现,在2018年,广州天河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关于邱茂庭与尹燕关于《鹿角巷》作品归属权的案件,法院判决邱茂庭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其系《鹿角巷》美术作品的权利人
 
 
多次反复确定该案件与此次案件为同一《鹿角巷》美术作品,这一重大发现,已经足以证实我所律师最初的观点,足以证明邱茂庭的美术作品《鹿角巷》并非邱茂庭所有!
 
二审开庭时,福建高院的初步意见与一审法院一致,认为原告的证据足以证明其就是“鹿角巷”标识的所有人,我所律师再次向法院提出质疑,并提供了新的证据和代理意见,天河区人民法院的判决起到了很大的引证作用!
 
 
最终二审法院认定“鹿角巷”标识的所有人并非原告,而是广州鹿角巷餐饮有限公司创始人尹燕,被告的侵权行为不成立,驳回原告起诉最终“鹿角戏”战胜“鹿角巷”!
 
 
如今,由于餐饮领域开店门槛低的特性,山寨风也更加肆虐,而许多品牌创始之初,大多不会考虑知识产权和品牌维权的问题。在爆红之后,大批仿冒山寨品牌冒出,此时品牌再去考虑做知识产权维护,就会面临被他人捷足先登的窘迫境地。
 
因此,小编也要提醒各位,知识产权可是需要提前注意的大问题!产品未动,知产先行!如果你遇到了知识产权的问题,也不要慌,不要急,第一时间联系我们,我们将竭尽全力为您扭转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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